一、課程緣起
自89年施行行政訴訟新制以來,稅務訴訟依舊高居行政訴訟案件量之最大宗,諸多爭訟案例係源於新興金融商品或保險、信託等,如認購權證及投資型保單等,傳統教科書的稅法學理早已無法全盤涵蓋,擬儘可能貼近實務爭訟的核心-會計與訴訟實務。
二、課程內容及進行方式
本學期課程計畫以《稅捐行政罰》為題,揀選數則典型判決,每次上課,第一節課先由碩士生進行分組報告,除須分析案例經過、成因、兩造事實法律爭議點及判決理論架構,第二節課則由有實際從事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、會計師以當事人代理人之地位,分從法律與會計角度進行分析,並試擬可行的訴訟架構,評估進一步救濟,如再審、上訴或聲請釋憲的可能性,第三節課為綜合研討,開放與會嘉賓自由提問並由報告同學回應,最後由教授給予若干簡評。本課程學期末將課堂報告蒐羅編輯,以案例分析的專書方式發表出版。
三、授課師資
本課程的開課教師為葛克昌教授。另每堂課由擁有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、會計師各一位,以實務工作者角度,協助案例分析的教學。
四、備註
本課程固定於每學年上學期開課,下學期則不開課。
本課程為三學分,有全新課名及課號,先前有修過稅務爭訟專題討論或稅務爭訟專題研究者,仍得修習。 |